校区文件
[2009]31号 签发人:崔明宇
教学计划管理规程
(经校管委会2009年9月25日会议讨论通过)
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、基本规格、课程设置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,是学校的教学基本文件,是安排教学任务、组织教学实施,确定人员编制的基本依据。
一、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
1、制订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,注重分析和研究社会、经济、科技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特点,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,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,努力使教学计划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行业特点,能适应社会对人才素质、知识及能力的需要。
2、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,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,坚持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,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,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。
3、在制订教学计划过程中,要坚持突出特色的办学思想,要以我为主,努力构建特色突出的课程体系结构和培养模式,培养有特色的人才。
4、要强化思想品德教育、纪律与文明教育,贯彻落实做人重于做事的理念,培养有理想、讲道德、懂文明、守纪律的爱国、敬业人才。
5、要以突出应用能力为主导,优化课程设置。基础课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,以必须、够用为度;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;以强化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技能为重点,坚持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,坚持工学结合;随着学校实践条件的不断改善,逐步提高实践教学环节所占比重。
二、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
1、专业名称。
2、学制。
3、培养目标。
4、核心职业素质。
5、核心专业知识与技能。
6、面向的职业岗位。
7、课程教学进程表。
8、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时分配。
9、主要课程简介。
三、教学计划的执行
1、经学校组织的专家审定委员会研究通过,由学校主管领导签批的教学计划,由教管中心负责组织执行。
2、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,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,未经主管领导批准,不得随意修改。
3、教管中心要依据教学计划,组织教师编写(修改)教学大纲。经学校审查批准的教学大纲,是任课教师授课的主要依据。
4、教管中心要根据教学计划编制课表、聘请教师、采购教材、安排好教学。
5、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填写“教学进度表”,实施教学。
6、学校主管教学领导要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四、教学计划的修改
1、为维护教学计划的严肃性,稳定教学秩序,经审批同意的教学计划,不允许随意修改。
2、对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,出现必修课的增开、减开、更换等均属修改了教学计划。
3、因教学改革等特殊原因必须修改教学计划,由教管中心提出修改教学计划的报告,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。
4、未经申请和批准擅自修改教学计划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5、为适应社会、经济、科技的发展和人才市场的需求,教学计划应有组织地进行调整和修订,原则上三到五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。
主题词:教学计划 管理规程
报:董事会、校长
送:校区管委会主任、副主任
发:各处室、各班级 校区办公室 2009年9月27日印15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