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室、各班级:
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(20091223号)关于圣诞节平安夜电话通知要求,结合我校巩固扩大纪律整顿成果的实际,经校区管委会研究决定,对本月24日的圣诞节平安夜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如下规定:
一、成立由崔明宇院长挂帅,钮振海执行院长为组长、曹珺副院长为副组长,办公室主任王秀娟、学管中心主任王培荣、学管中心副主任段秀英以及保卫处、团委学生会、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为组员的平安夜安保领导小组,全力抓好平安夜安保工作检查、巡查和督导工作,从组织上保证实现校区平安夜安全、祥和、稳定的目标。
二、加强圣诞节平安夜值班,按照值班计划即定的值班老师要高度值班在位,增强圣诞节平安夜安全保卫工作的敏感性、紧迫性和责任感,发现异常及时向校区平安夜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报告,早发现情况早处置隐患。在处置安全异情过程中,要采取积极妥善有效的措施,并按照校区突发事件预案灵活断果执行。
三、学生是圣诞节平安夜安全保卫工作的主体力量,抓好学生平安夜色思想行为是确保平安夜祥和、稳定的关键。各级要层层进行安全教育动员,校区管委会、安委会特别强调,不允许、不提倡组织班级学生聚餐、喝酒、点燃蜡烛、燃放烟花、外出聚会、宿舍聚会等与安全有关的庆祝活动。各班根据情况,由学管中心统一组织,可以在教室内利用晚自习时间举办唱歌、拉歌、跳舞等娱乐教育为主的“平安夜保平安”主题班会,时间可延长到22:00分,由各班组织回宿舍就寝。平安夜班主任要配合宿管老师作好查铺查夜检查记录,确保22:30分按时休灯就寝,确保平安夜平安详和。同时,明确责任,哪一级出了安全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。
校管委会
2009年9月20日